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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资讯!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来源: 法问 2023-02-28 08:14:26

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商标侵权的四个侵权要件为:(一)行为人明知为他人著名之注册商标,所谓明知者,指明白知悉的意思,不包含过失导致的不知,应该由商标权人举证证明。(二)侵害客体为他人著名注册商标;(三)有减损著名商标的识别性或信誉之虞;(四)未经商标权人同意而使用。

禁止侵害请求权包括排除侵害请求权和防止侵害请求权,该权利仅要有侵害或侵害之虞等事实发生即可主张,不以商标侵权行为人有故意或过失为要件。商标侵权赔偿额认定适用损害填补法则,因侵权行为赔偿损害之请求权,在于填补被害人的实际损害,而不是另给予利益,因此侵权赔偿以受到的实际损害为成立要件。侵权赔偿需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加害人的经营规模、侵害行为程度、侵害行为时间、仿冒商标商品或服务的数量和种类、侵权商品或服务的售卖金额、商品或服务在市场的流通情形、仿冒商标的相同或近似程度、注册商标商品真品的性质与特色、侵权人可能对商标权人的权利所生损害赔偿范围与程度。

律师补充:

构成商标侵权需要具备如下四个要件:对诉控侵权标识进行商标使用、所使用被诉侵权标识与注册商标构成近似、使用被诉侵权标识所区分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构成类似、该使用行为容易导致混淆。

四个要件之间并非割裂关系,而是相互影响,有机统一。同一个标识使用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对某一类商品或服务具有来源区分意义,从而被认定为在该类别商品或服务上进行了商标性使用;而对另一类商品或服务则不具有来源区分意义,从而不构成在该类商品或服务上的商标性使用。而在另外一些情形下,同一个标识使用行为,可能不止仅对一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来源区分意义,而是令消费者同时据该标识对多个商品或服务来源进行区分,从而在多个类别上构成商标性使用。

标签: 商标侵权 注册商标 使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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