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
您的位置: 法制网 > 热点 > > 详情

泰安开发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是不是犯罪,能否判刑呢?

来源: 法问网 2023-04-21 16:32:04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


(资料图)

之一的,应予追诉: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二次

以上,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6、造成恶劣影响的。

一、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

二、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并有牟利的目的。

三、本罪是情节犯,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判决情节严重的标准,现已由司法解释量化明确。此后,照此办理。

四、我国土地法规定土地归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个人、单位非经法定程序不得私下转让、倒卖。转让应当依土地法进行。转让倒卖是指将土地使用权以牟利为目的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合同期限开发利用的,不得转让。转让应当经县以上政府土管、房产部门批准并进行变更登记,地上物与土地权不可分割

标签:
温馨提示:

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立即在线咨询 >

相关知识推荐
操作
分享
15037178970

公众服务

法制网公众号

快速找律师 / 免费咨询

查法律知识 / 查看解答 / 随时追问

律师服务(工作日8:30-18:00 ,非工作日请QQ留言)

律师加盟

律师营销服务

在线客服:

加盟热线:

律师营销诊断

营销分析 / 回复咨询

案件接洽 / 合作加盟

法制法律网,中国知名的 法律咨询网站,能够为广大用户提供在线 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CopyRight@2003-2022 fazhi.net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22016495号-2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