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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经验发现,大家在实际生活中很容易把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的概念搞混,或者觉得它们是同样的意思,其实不然。在当代社会的医患关系中,医疗机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不外乎医疗事故或者医疗过错,所以了解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伤害鉴定的区别是很有必要的。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伤害鉴定的区别。
一、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伤害鉴定的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
2、鉴定程序不同;
3、鉴定结论不同;
4、法庭质证不同。
二、医疗事故鉴定去哪做
构成医疗事故必须具备4个条件,即提供医疗服务的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有违法、过失行为;必须有严重、明显的不良后果;违法行为与不良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则有三种途径。一个是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再有是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的申请移交到医学会。第三个是由人民法院来委托。
医疗事故鉴定分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首次鉴定由医院所在辖区的各区县医学会来组织,如果医患任何一方,对首次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之日15天内,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是由市一级的医学会来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有时效限制的,患方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一般一个鉴定周期需要60天左右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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