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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潮州潮安区检察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民生热点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能动履职,以检察担当全力守护潮安的绿水青山。
严厉惩治污染环境和破坏矿产资源犯罪,守护潮安绿水青山
2019年以来,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53件108人,办理非法采矿犯罪案件12件54人。办案中始终坚持加强同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的配合,在重大问题上及时沟通,达成共识,形成精准打击犯罪的合力。
发挥源头治理优势,推动环境保护的“末端处理”向“前端治理”延伸
针对不锈钢行业污染环境的社会问题,能动履职,把环境保护由末端的打击犯罪向前端的社会治理延伸,“抓前端,治未病”。一方面,在镇“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的基础上,建立检察官与村级网格化管理队伍联络沟通渠道。就不锈钢加工行业常见的污染环境犯罪手段向网格员进行普及,提升网格员日常巡查的针对性,确保网格员能及时发现可能涉嫌犯罪的线索,进一步提升网格化社会治理效能。另一方面,针对不锈钢加工作坊“散、乱、污”特点,建议相关镇政府依托镇综治中心已建成的镇村实时监控系统,探索建立数字化智慧化的监管模式,将视频监控点延伸至企业车间,通过视频在线实时监控生产过程,加强对不锈钢抛光企业的监督和治理,从源头上“掐断”不锈钢加工行业污染环境犯罪行为的发生。
发挥检察建议效能,以“检察之治”助推“资源整治”
针对非法采矿暴露出来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结合办案开展调研,制发检察建议,主动融入生态环境保护,助推提升治理效能。2019年潮安区检察院在严厉打击郑某某等人涉黑犯罪的同时,通过到案发地召开座谈会、现场察看、走访等方式进行调研,针对郑某某等人涉黑案反映出的矿产资源被破坏现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份,要求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发现、查处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并建立矿产资源保护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发挥“两法衔接机制”作用,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环境保护的“都管”
依托“两法衔接”平台,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不定期走访检查、日常交流,要求行政执法部门每月将执法情况通报给潮安区检察院,及时了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如何收集、固定可能涉嫌犯罪案件的证据,协调解决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案件移送及立案环节存在的问题,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形成打击犯罪合力,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2020年以来,督促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通过两法平台录入涉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3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3件。
生态环境是关乎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潮安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能动履职,努力做到惩治犯罪与源头治理有机统一,切实保障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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