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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公安局可以直接销案吗

来源: 问法 2023-07-08 01:22:49

一、刑事拘留公安局可以直接销案吗

不可以,刑事案件是以国家的形式对其起诉审判,而非个人向法院自诉案件,所以就算受害者后悔了要求撤诉,国家机关只要介入就不会销案的。法律快车提醒您,《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资料图片)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拘留最多多少天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实际是指转逮捕的最长期限,具体来讲就是刑事拘留之后多久转逮捕的期限,这个期限=提请逮捕期限+审查逮捕期限7日。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一般,是10日;在特殊情况下,是14日;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嫌疑的,是37日。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的案件,一般,是14日;在特殊情况下,是17日。从刑事拘留期限的内涵就可以发现,刑事拘留最长期限届满和释放并没直接的联系,因为刑事拘留最长期限届满后并不都是可以出来,而是可能会转逮捕,一旦逮捕,就会一直羁押下去。只有没逮捕,才会释放,从这个角度上讲,刑事拘留后、逮捕前是委托辩护律师的最佳时机。

三、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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