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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热讯:事故等级的划分

来源: 万能知识网 2023-01-20 09:52:25

在实际生活中法律的实际运用,将事故等级分为了四种基本等级分为特别重大,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别那么事故等级的划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资料图】

一、事故等级的划分

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一)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一)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二)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2、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三)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1、工程倒塌或报废;

2、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三、事故等级分哪4个等级

事故等级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四个等级,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综上所述可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事故等级可以按照伤害等级来划分。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事故等级的划分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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