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
您的位置: 法制网 > 热点 > > 详情

平顶山一校门口发生车祸致2人受伤,校门口出车祸学校有责任吗?

来源: 万能知识网 2023-02-01 10:04:50

上下班时段,路上的车辆总是比其他时段更多,特别是还有很多接送小孩上下学的,学校路段车多人更多,经过学校路段时,应当谨慎驾驶,避免造成事故。接下来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平顶山一校门口发生车祸致2人受伤,校门口出车祸学校有责任吗?


【资料图】

一、平顶山一校门口发生车祸致2人受伤,校门口出车祸学校有责任吗?

9月23日上午7点30分左右,平顶山市湛河区友善路与西苑路交叉口,距离湛河区实验小学西校区门口约一百米处,一辆越野车冲进人群,将多辆电动车撞倒,有2名学生被卷入越野车下。

事故发生后,热心市民魏先生参与了现场救援,肇事越野车停下后,民警和热心群众合力将车抬起,把一名男孩从车底拉了出来,随后拦下了一辆私家车将男孩送往附近医院。7点50左右,救护车赶到现场将其他3名伤者拉走。

目前,一名伤得较重的伤者在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其他伤者也都被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二、校门口出车祸学校有责任吗?

校门口出车祸的,学校一般没有责任。学校的责任,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出了校门,学校是无法管理,也无需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三、学校需承担责任的具体情形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六)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七)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八)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平顶山一校门口发生车祸致2人受伤,校门口出车祸学校有责任吗?的相关内容。校门口出车祸的,学校一般没有责任。学校的责任,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出了校门,学校是无法管理,也无需承担责任。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律师。

标签: 或者其他
温馨提示:

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立即在线咨询 >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知识推荐
操作
分享
15037178970

公众服务

法制网公众号

快速找律师 / 免费咨询

查法律知识 / 查看解答 / 随时追问

律师服务(工作日8:30-18:00 ,非工作日请QQ留言)

律师加盟

律师营销服务

在线客服:

加盟热线:

律师营销诊断

营销分析 / 回复咨询

案件接洽 / 合作加盟

法制网,中国知名的 法律咨询网站,能够为广大用户提供在线 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CopyRight@2003-2022 fazhi.net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22016495号-2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