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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热搜:全职太太离婚要求家务劳动补偿,法院支持吗?

来源: 法问 2023-03-02 18:11:44

带孩子、买菜、烧饭、做卫生等等,我们统称为“家务活儿”。在有些家庭里,妻子是全职太太,包揽了所有家务活儿,不过时间一长,难免会生出一些矛盾,丈夫常会觉得,妻子没有收入还总是在花自己的钱,这让妻子很是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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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妞网友咨询:

全职太太离婚要求家务劳动补偿,法院支持吗?

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家务劳动经济补偿须在协议离婚或离婚案件诉讼过程中提出,协议或判决离婚后,一方再提出补偿请求,法院不予受理。并非有做家务就必须得补偿,毕竟作为家庭的一员,本身也有照顾家人的责任。应该是在家庭生活中付出个人大量时间和精力,负担较多的家务从而使家庭和家人获益的一方,才能依法获得相应补偿。经济补偿的金额不能简单地将家务劳动按照市场价值折算。补偿是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基础上,救济家庭义务承担较多的一方。审判中确定补偿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家务劳动时间、投入家务劳动的精力、家务劳动的效益、家庭经济情况等多种因素。

律师补充:

《民法典》删除了原婚姻法中离婚经济补偿需要夫妻作出分别财产制约定的前置条件,即无论是夫妻财产分别制,还是法定财产共有制,离婚时夫妻一方只要符合“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条件的,都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经济补偿,扩大了离婚经济补偿的适用范围,让离婚经济补偿制度更加科学和完善。离婚经济补偿的规定实质上是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认可,使经济地位较弱而承担较多家务劳动的一方在离婚时享有经济上的补偿。而在实践中,因性别分工、传统观念的影响,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绝大多数是女性,因而,民法典扩大了离婚经济补偿的适用范围,实际上就是加大了对妇女权益的保护。

标签: 经济补偿 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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