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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约定赠与子女的房屋能否撤销?

来源: 法问 2023-03-06 18:11:33

许多父母在协议离婚时会将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绝大多数的时候孩子系未成年,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接受赠与时无法及时表示或者作出接受。几年之后,夫妻双方离婚,约定赠与子女的房产能够撤销吗?

法妞网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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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约定赠与子女的房屋能否撤销?

李勇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权衡利益、考量利弊后就婚姻关系解除、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离婚损害赔偿等内容达成的“一揽子”协议,且所有内容构成了一个整体。离婚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在民政部门备案登记,那就是合法有效的,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非经协商一致,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撤销离婚协议的约定。只要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赠与子女,夫妻双方是无法反悔的,如果任何一方不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那么子女可以起诉要求履行房屋变更登记手续的。

双方离婚属于最典型的人身关系的处分,人身关系处分的基础是建立在双方对财产及抚养权及债务作出合理分割上,因此双方应当遵守此约定。且双方离婚受伤害最大的是孩子,因对孩子造成的损失将房产赠与给孩子以做补偿,对其将来的成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若在此之后撤销赠与对孩子来说亦是二次伤害,因此撤销该赠与的行为有违一定的道德义务,尤其是对于自己的孩子,因此不应当支持可以撤销的权利。

李勇律师补充:

生活中,时常会遇到赠与物品后因当事人反悔想撤销此前赠与的情形。但是夫妻一方基于离婚事由赠与子女的房屋能否擅自撤销赠与,还要因相关法律事实而异。在判断赠与一方能否撤销房屋赠与时,主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第二,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三,包含身份与财产双重属性的赠与应当综合考量。第四,法院的价值裁判应当有利于社会良好风尚的形成。签署离婚协议前一定要深思熟虑,如果双方均同意将共同共有的房屋赠与子女,那么就要对自己的赠与行为负责,因为离婚协议一旦生效,是无法撤销赠与的。离婚协议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务必谨慎签署。

标签: 离婚协议 房屋赠与 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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