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私家车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十分重要的出行工具。在酒店住宿时,酒店能否提供方便且安全的停车位,是顾客关注的重点。那么,在旅店住宿时顾客车辆被盗,旅店经营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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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在旅店住宿时顾客车辆被盗,旅店经营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广东普罗米修(佛山)律师事务所黄进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这一法条明确规定了经营者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附属义务。现实生活中,酒店为招揽顾客,会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比如提供免费停车服务。
这一服务是酒店为盈利而提供的配套服务,附属于其提供的住宿服务,是为消费者提供财产安全保障的一种服务。消费者也会优先选择有较好停车服务的酒店进行消费。酒店以停车服务作为招揽消费者的方式,同消费者缔结服务合同,可视为双方的一种默示约定。
不管该服务是否收费,其建设运营成本必定通过消费价格,长期分摊到消费者个人名下,实质上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免费停车,其本质还是一种营利行为。取得利益就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和风险,因此酒店应当承担必要的看管附属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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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进律师解析:
酒店方应当承担必要的看管附属义务,但是否承担赔偿责任还与其是否尽到看管附属义务,即在履行此义务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
首先,我们应该确定酒店的看管附属义务应当限定在酒店的经营场所内或受其控制的相关领域。由于酒店所获经济利益的有限性,其承担的责任也应当是有限的。如果车辆被盗以后酒店承 担全额赔偿责任,其承担的风险就远远高于其所获利益,违背公平合理原则。
其次,不同的酒店提供的服务标准不一样。高档酒店往往有自己专门的停车场,其对于顾客停放的车辆应当有较高的看管义务,该义务应高于一般看管人的义务。
而那些没有自己专门停车场的酒店,对于顾客停放在其能够监管范围内即使是公共区域的车辆,酒店也应当承担一般看管人的义务,对自己的重大过失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酒店作为经营者,对顾客的财产安全负有安全保障的附随义务,但该义务范围应限定在其提供服务的经营场所内或受其控制的相关领域。发生财产损失的,应根据酒店方与顾客方的过错责任来判定责任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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