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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236条和237条是什么

来源: 2022-11-18 11:29:51

由于人们的普法意识的提高,不少人开始关注法律的运用,还有一些人甚至会在家中自学法律常识。那么,刑法236条和237条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刑法236条和237条是什么

刑法第236条:是强奸罪的处罚规定。强奸罪的国家严厉打击的暴力犯罪,是侵犯人身权利的严重犯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2021.3.1生效)增加了“(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的规定。

刑法第237条:是关于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规定。《刑法修正案十一》(2021.3.1生效)生效后,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修改为:“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刑法228条司法解释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刑法236条的内容是什么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刑法236条和237条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强奸罪的国家严厉打击的暴力犯罪,是侵犯人身权利的严重犯罪。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标签: 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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