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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子质量问题如下起诉开发商: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申请立案,当事人准备证据资料;
2.法院将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
3.开庭当日带齐资料到庭举证辩论、发表意见;法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由合议庭进行宣判;
4.等待法院的判决和执行。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1.房屋质量不达标时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先行协商,要求其限期整改;
2.房屋质量问题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购房者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找法网提醒您,楼房质量问题找质检部门。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应确定是否处于房屋质量保修期内、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沟通,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质量评估应寻找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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