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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如何确定?

来源: 法问 2023-03-07 18:17:53

合同因其效力不同,可以分为四大类: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可变更合同。其中,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之效力有待于第三人意思表示,在第三人意思表示之前,合同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


(资料图片)

法妞网友咨询:

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如何确定?

刘福胜律师解答: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刘福胜律师补充:

追认是指承认权人实施的,使他人效力待定合同发生效力的补救行为。追认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于意思表示完成时生效。承认权人在收到相对人的催告后,在合理期间内的沉默被视为不予追认。

一般情况下,追认权的行使时间以追认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效力待定合同存在时开始。在相对人催告的情况下,追认权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届满时消失。在相对人没有催告的情况下,追认权何时消灭,合同法没有规定。应与民法通则中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相一致,即在追认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效力待定合同存在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追认权归于消灭。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看相对人是否追认,如果相对人作出追认意思表示,合同就有效。如果不追认的,经撤销后,合同无效。

标签: 效力待定合同 被代理人 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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