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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热议:关于离婚基金分割问题法律有何规定?

来源: 法问 2023-03-08 11:24:25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基金投资如火如荼,基金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常见投资种类之一,离婚时关于基金如何分割的争议也越来越多。随着《民法典》的出台实施,“投资的收益”已经被明确写入到《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之中。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关于离婚基金分割问题法律有何规定?

张磊律师解答:

基金种类繁多,我们能够看到的市场上的基金产品,不但名称很冗长,而且品种也数不胜数。按照不同的标准,基金有不同的分类方式。按照法律表现形式,基金可以分为契约型、公司型、合伙企业型基金。

契约型基金多为公募基金,当然,也有很多私募基金亦采取契约形式。契约型基金由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之间所签署的基金合同而设立,三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基金合同来约定。

公司型基金,是指投资者为了共同投资目标而组成的以盈利为目的的股份制投资公司,并将形成的公司资产投资于有价证券的证券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型基金也是目前广泛采用的一种基金架构,尤其是私募基金,多采用有限合伙的形式,一般由私募基金管理人担任普通合伙人,合格投资者担任有限合伙人。

张磊律师补充:

如果一方婚前购买了基金,在婚后没有任何的操作,那么基金收益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的概率比较高。但如果基金在婚内有操作行为,则基金收益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1062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对于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的自然增值是否属于个人财产尚未在《民法典》中作出规定。

应以双方结婚之日的基金现值为基准,以当天的现值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以离婚时的基金现值减去结婚之日的基金现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若是有证据能够证明,婚后投资的基金资金来源于个人财产,那么在计算夫妻共同财产时,该婚后以个人财产投资的本金部分,也可一并作为个人财产扣除。

很多时候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以及共同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很难严格区分清楚,因此法院在判决时也可能会根据出资来源、认购时间、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等因素,行使自由裁量权,综合判断。

标签: 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基金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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