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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来源: 万能知识网 2023-01-05 09:50:05

国家机构拥有着最高的公权力,但该权力在行使时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且不得对其他群体造成损害,否则是会引起国家赔偿的。那么国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国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1、赔偿义务机关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下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2、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少于一千元;数额在一千元以上的,以千为计数单位。


(资料图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应当在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下(包括本数)酌定;后果特别严重,或者虽然不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但是确有证据证明前述标准不足以抚慰的,可以在百分之五十以上酌定。

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少于一千元;数额在一千元以上的,以千为计数单位。

赔偿请求人请求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少于一千元,且其请求事由符合本解释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情形,经释明不予变更的,按照其请求数额支付。

二、什么是国家赔偿

(一)国家赔偿的定义

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

(二)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

国家赔偿责任构成要件

1、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行为主体的行为必须是执行职务或行使职权中的行为。

3、致害行为必须是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

4、致害行为必须上国家依法应对其负赔偿责任的行为。

三、国家赔偿责任的主体和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赔偿责任的主体是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职务侵权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职务侵权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职务侵权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5、赔偿义务机关被撤消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的,撤消该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惊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6、行使国家侦察、检查、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权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以上就是由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国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信息,由上可知,赔偿义务机关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下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标签: 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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