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15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会同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证监会制定《关于印发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工作规程的通知》,《工作规程》明确,支持金融机构联合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与失信惩戒机制作用。
法妞网友咨询:
金融债务是什么意思?
【资料图】
盛成盼律师解答:
金融负债,是指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一)、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二)、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三)、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四)、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盛成盼律师补充:
逃废金融债务是指在银行业机构贷款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故意逃避、悬空、毁弃银行业债权的行为。
恶意是指这些单位和个人主观上明知不能按期偿还贷款,仍然采取虚假手段骗取贷款,或者有能力偿还贷款,但出于某种动机故意不归还贷款。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破坏了贷款使用的整体效益,金融机构信贷资产的所有权、信贷资产安全受到威胁,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金融机构应当密切关注债务企业经营情况,发现债务企业存在严重影响按约偿还债务情形的,应当积极推动其他债权金融机构组建债委会。金融机构也可以应债务企业请求,组建债委会。
金融机构应当积极支持配合债委会开展企业破产相关工作,明确内部工作机制和负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充分行使债权人各项法定权利,依法参与企业破产重整、破产和解或破产清算等,及时主动申报债权,参与债权人会议,与破产管理人进行充分沟通,依法定程序充分表达维护合法债权的利益诉求,依法正当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金融债权和市场经济秩序。
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债委会和自律组织加强企业逃废金融债务信息共享,有效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信息来源,密切关注债务企业改制、兼并重组、转移资产、简易注销公告、债权人公告等事宜,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坚决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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