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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什么是家事代理权?

来源: 法问 2023-03-05 15:30:40

婚姻中,男女平等已经深入人心,婚姻作为夫妻生活中的共同体,在处理日常家庭事务范围内,夫妻互为代理人。家事代理权主要解决的是夫妻之间对家庭财产的处理问题。民法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丈夫或妻子在行使家事代理权时无需事先征得另一方得同意,这是这项制度的基本要求。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法妞网友咨询:

什么是家事代理权?

张善伟律师解答:

家事代理权是指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家庭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因基于有效的婚姻关系而当然享有法定代理权,除非实施法律行为的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行约定该法律行为仅归属于自己承受的以外,该法律行为直接归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承受的代理制度。家事代理权属于“法定代理权”,夫妻双方均享有家事代理权。夫妻一方在行使家事代理行为时无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

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是在家事代理权的范畴:(1)婚姻关系合法有效;(2)法律行为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或创设夫妻共同债务;(3)一方在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之内行使法律行为。享有家事代理权的夫妻一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属于有权代理,该法律行为直接归属夫妻共同承受,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

张善伟律师补充:

家事代理适用依据一般社会生活习惯与夫妻共同生活的状态来认定。夫妻一方滥用代理权时,他方可予以限制,但此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滥用代理权是指夫妻一方超越日常家事范围的不当代理行为,如明显过分的开支等。

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夫或妻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无须对方授权。夫妻共同生活及家庭共同生活中,必须发生的各种事项。其包括一般家庭日常所发生的事项,如购置生活用品、医疗、子女教育、对亲友好友的馈赠等事项。夫妻一方有权代理与第三人发生法律行为,被代理方对由此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家事代理适用依据一般社会生活习惯与夫妻共同生活的状态来认定。夫妻一方滥用代理权时,他方可予以限制,但此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滥用代理权是指夫妻一方超越日常家事范围的不当代理行为,如明显过分的开支等。

标签: 家事代理权 法律行为 滥用代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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