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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能解除与第三人的租赁合同吗?|环球速讯

来源: 法问 2023-03-08 11:30:18

所谓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或其授权的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其实,房屋租赁涉及的法律关系非常简单,但经常引发争议。比如房屋转租、装修问题、押金不退等等。


(相关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房主能解除与第三人的租赁合同吗?

张磊律师解答:

在房屋租赁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人通过转租的形式。

转租是指,在房屋转租的法律关系中,承租人并不脱离原租赁关系,承租人和次承租人形成一个新的租赁关系。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即合法转租。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即非法转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张磊律师补充:

房主能解除与第三人的租赁合同。一旦解除合同,则出租人是可以要求第三人搬出房屋,并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租户擅自把房子转租出去时房东可以立即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且房东有权要求第二个承租人搬离房屋。第二承租人的损失可向承租人要求赔偿,与房东无关,如果承租人拖欠房租或没有赔偿损失,房东可以留置其财产,但不可以留置第二承租人的财产。如果第二个承租人对房子有损害房东可以要求其赔偿,如果其不配合,亦可留置第二承租人的财产,留置的财产数额要相当于房东的损失,不可超过,否则房东也要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或侵权方不承担责任,可以向法院起诉。

标签: 租赁合同 解除合同 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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